关于组织校园普通话诗词朗诵大赛的通知
各班级、各语文教师:
为贯彻落实第15个推普周“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”的活动主题,积极营造我校学生讲用普通话,诵读经典的良好氛围,提升母语学习的能力和水平,同时结合我市“全国诗词之市”“文明城市”的创建,经研究决定开展“求知中学校园普通话诗词朗诵大赛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:
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,通过诵读古今经典诗词,传承我国优秀文化,塑造学生优良品格,展现学生精神风貌,活跃校园文化生活,充分展示我校语言文字教育成果和诗词进校园的浸润功能,营造“爱祖国爱家乡”知行合一的校园文化氛围,体现时代性、民族性和文化性相统一的校园文化特质。
二、组织单位:校长室、德育处、教务处、语文组
三、大赛主题:诵读经典、传承文明
四、参赛对象要求:班精心选派一名(一对、一组)选手参加
五、参赛要求:
1、作品要求:选手朗诵作品可以是个人独立完成,同时鼓励以团体组织组合(2人及以上)的形式表现
2、作品内容:朗诵作品应选自中华经典诗词作品,可从所学语文课本选取,亦可诵读课外的古今优秀作品
六、上报作品名称、参赛选手名单时间:10.17(以班级为单位)
七、比赛时间地点:2016.10.23晚自习 多媒体教室
八、评委:语文组全体教师(有课的请提前调整好)
九、参加人员:各班班干部、学生会全体成员、语文老师另外指派的5名喜爱诵读的学生、全体语文教师、德育处教务处校长室相关人员。
十、评分标准
1.普通话水平(20分)
吐字清晰,语音标准,无方言痕迹。
2.朗诵水平与技巧(40分)
语气、语调、语速与朗诵内容相协调,表达顺畅,感情真挚,富有韵味和感染力;体态语恰当,自然大方。
3.朗诵形式(20分)
配以适当的伴舞或配乐,或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。
4.主题与内容(20分)
参考《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》确定。
七、奖项设置
本次比赛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4名,三等奖5名。